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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公安监管中心四所工程迁建项目一、项目概况
本项目为金华市重点公安基础设施迁建工程,总用地面积约194603.11平方米(约291.9亩),总建筑面积约135272.82平方米(地上127127.82平方米、地下8145平方米),建筑密度36.36%,容积率0.653,绿地率30%。项目总投资93771.92万元,建设周期45个月,资金由财政统筹保障。
二、建设内容与规模
项目按“四所合一”标准建设,整合看守所、拘留所、强制隔离戒毒所、强制医疗所功能,配套建设监管医院、武警营区及地下人防、车库等设施:
1. 看守所:建筑面积82290平方米,羁押容量3000人,含被羁押人用房、办案管理用房、民警办公生活用房等。 2. 拘留所:建筑面积6588.8平方米,羁押容量320人,含拘室、教育医疗、文体劳动及行政管理用房。 3. 强制隔离戒毒/强制医疗所:建筑面积24949.58平方米,其中戒毒所容量360人、医疗所容量240人,分设收治、医疗、康复、保障等功能区。 4. 监管医院(体检中心):建筑面积10030.38平方米,设特殊监区100床、普通病房100床,配套医疗、体检用房。 5. 武警营区:建筑面积3269.06平方米,含营房、车炮库房及训练场地。 6. 配套工程:含停车场、训练活动场地、室外景观、安全警戒设施及室内装修等,同步实施雨污分流、海绵城市建设与“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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